C++的默认构造函数有一些限制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- 默认构造函数不能被声明为
explicit
。如果一个类有一个或多个带参数的构造函数,那么编译器将不会自动生成默认构造函数。如果需要提供一个默认构造函数,必须显式地声明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函数。 - 默认构造函数可以为类生成成员初始化列表,但只能对类中的内置数据类型成员和指针成员进行初始化。对于类中的其他类型的成员,必须在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中显式地初始化它们。
- 如果类中有多个构造函数,编译器将不会自动生成默认构造函数。如果需要提供一个默认构造函数,必须显式地声明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函数。
- 如果类中定义了析构函数、拷贝构造函数或拷贝赋值运算符中的任何一个,编译器将不会自动生成默认构造函数。如果需要提供一个默认构造函数,必须显式地声明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函数。
- 默认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。如果一个类没有显式地定义任何构造函数,编译器将生成一个默认构造函数,但这个默认构造函数不能被子类继承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限制仅适用于用户自定义的构造函数。编译器自动生成的默认构造函数不受这些限制的影响。